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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并公告(9篇)

时间:2023-04-15 11:04:22 作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合并公告(9篇),供大家参考。

公司合并公告(9篇)

公司合并公告(通用9篇)

公司合并公告 篇1

  根据股东决定,电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号:3**2**1)拟吸收合并安力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注册号:3**2111x1)及**市利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注册号:3**2121x1)。合并后电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存续,安力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和**市利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注销,合并各方债权债务均由合并后存续方电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承继。请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公司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里区火炬路1号

  电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安力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市利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x年11月2日

公司合并公告 篇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汇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关于吸收合并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公告及现金选择权申报提示性公告已分别于20**年7月29日及7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本公司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的股权登记日为20**年7月30日,申报时间为20**年7月31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3:30-16:00)。本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结果如下:

  本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内,没有异议股东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年8月3日

公司合并公告 篇3

  ××公告

  经本公司股东会于 年 月 日讨论决定:本公司与××公司、合并,特此公告。

  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第一次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对自己是否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作出决定,并于该期间内通知本公司,否则,本公司将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公司

  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合并公告 篇4

  经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中意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意公司)于x年12月2x日召开的临时股东会决议:股份拟吸收合并中意公司,股份存续、中意公司歇业注销。合并前股份注册资本为1x万元、中意公司注册资本为3x万元,根据《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均由合并后承续的股份承继。请相关的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采用清偿债务方式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特此公告。

  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意化学有限公司

  x年3月2x日

公司合并公告 篇5

  经公司股东会决议,x市第二塑料制品厂有限公司与第六印染厂有限公司合并。自本公告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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