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混凝土买卖合同(13篇)(2023年),供大家参考。
混凝土买卖合同(通用13篇)
混凝土买卖合同 篇1
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购买商品混凝土的相关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
;
施工单位:
;
工程名称:
;
工程地点:
。
第二条 混凝土的标号、单价、数量、金额(单位:元/m3)
第三条 交货的时间、数量、地点
l、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当月混凝土用量计划单,本周的混凝土用量计划单和三天混凝土用量计划单。
2、甲方须提前壹天书面传真或其它有效方式通知乙方所需混凝土的供应时间、标号、准确用量和浇筑部位,如有特殊情况要临时变更,应至少提前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按甲方通知的时间、数量地点完成混凝土的交付任务。
第四条 混凝土款支付方式:
1、甲方需在每月5日前付清乙方所浇筑混凝土款项的80%,超过付款期限的,按照甲方应付款总额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乙方违约金。
2、最后一次混凝土款在本项目混凝土主体屋面浇筑完毕后一个月内一次付清 。
3、混凝土货款由乙方委派专人 持乙方结算单作为收款凭据,其他票据和人员一律无效(如变换人员乙方需书面通知甲方方可付款)。
第五条 计量验收及结算方式
1、该条以下内容的计量验收及结算方式仅针对甲乙双方。
2、本工程按车方计重结算,过磅量容重为2300-2450kg/m3,甲乙双方共同监督过磅。
3、每次混凝土浇完后,甲方对过磅量如有疑问必须在混凝土浇完24小时内提出,如未提出则视为双方认可。
4、结算单上甲方指定签字人:
,乙方指定签字人:,经双方代表签字认可的混凝土用量结算单是甲方付款的最终结算依据,以后不再对该依据作任何补充、修改。
5、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续停工三十天(以甲方最后一次签收混凝土的日期作为停工日),甲方应于停工日起十五日内与乙方办理结算,并于停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乙方支付已供混凝土的全部款项。
6、甲方须于每月终了5日内与乙方办理混凝土的方量结算,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办理结算,否则乙方有权停止供应混凝土。
第六条 混凝土质量验收标准
1、乙方供应的预拌混凝土我国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_)有关规定进行验收,乙方应当在每次混凝土交付(浇筑)完后,向甲方提供该次混凝土7天和28天乙方出具的试压报告资料。
2、甲乙双方应对混凝土进行现场见证取样,甲方作标识乙方负责保养。
3、为了保证混凝土质量,甲方不得指定和提供任何原材料。如甲方有特殊原因指定使用及购买抗渗、膨胀等外加剂,则该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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