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企业对企业公函(合集)(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企业对企业公函(精选5篇)
企业对企业公函 篇1
××公司:
贵方有关保险事宜的6月25日来函知悉,特函告如下:
一、综合险。在没有得到我们顾客的明确指示的情况下,我们一般投保水渍险和战争险。如贵方愿投保综合险,我方可以稍高的保费代保此险。
二、破碎险。破碎险是一种特别保险,需收取额外保费。该险现行保险费率为2%,损失只赔超过5%的部分。
三、保险金额。我方注意到贵方欲为装运给贵方的货物按发票金额另加10%投保,我方当照此办理。
我方希望上述答复将满足贵方的要求,并等候贵方的答复。
××公司
年×月×日
企业对企业公函 篇2
电子电器公司:
贵我双方自建立合作关系以来,双方一直严格依照约定处理合作事宜,沟通友好顺畅;为确保贵我双方今后的顺利合作,维护贵我双方的合法权益,关于贵我双方合作开发事宜,我司经审慎研究决定,函告贵司如下:
贵我双方约定,由我方负责开发,后经我方研发人员努力所开发的已能够满足贵司产品技术及质量要求;为此我司为此垫付开发实验费人民币271000元、工具费人民币41400元,加之为批量生产而准备的原材料成本人民币763000元,上述费用总计人民币1075400元。然贵司置诚实信用之合同基本原则于不顾,置双方所订立合同之约于不顾,突然终止于我司在该项目上的合作,致使我司蒙受上述巨额经济损失。
为使双方本已存在的合作继续,在与贵司人员沟通过程中,我司多次提出方案化解上述垫付的成本;然贵司置我司万千诚意于不顾,采用搁置、拖延、漠视,最后干脆不予理睬的方式默示拒绝我司合理要求。
贵方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双方合作的基础,对双方本已建立的互信产生了巨大的负面效应,是对合同诚实信用原则的根本违背,并已经构成违约,贵方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八条及第一百零九条。
希望贵方审慎对待此函,并从贵我双方长远合作、互利共赢角度出发,妥善与我司协商处理由于贵司不当行为给我司造成的损失,补偿或化解我方上述损失。同时,为维护我方合法权益之考虑,我司保留采取包括法律措施在内的一切权利追究由于贵方违约对我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的权利,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上述研发及原材料成本及合理利息损失、律师费、诉讼费、交通费、餐饮食宿等费用。
期待贵司的积极回应。
系统(中国)有限公司
*年**月**日
企业对企业公函 篇3
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本人某某,原系公司承建的花园工程项目(共A、B、C三栋)负责人,在承接该花园工程项目中,本人居功至伟。甚至可以说,该花园工程项目能够承接下来系本人充分、合理利用关系、资源等的结果。该城市花园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本人担任技术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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