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批示性通知(17篇),供大家参考。
2022年批示性通知(精选17篇)
2022年批示性通知 篇1
各区县、黄山风景区安全监管局,黄山经济开发区安委办:
现将省安监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的通知》(皖安监法函〔20**〕10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国家防总办、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办综〔20**〕16号)精神,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把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
二、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年”活动,加大汛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力度,突出对非煤矿山、尾矿库、危化品、烟花爆竹经营、商贸等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汛期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三、进一步强化应急值守
各地、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畅通信息传递渠道,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指导和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做好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黄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年5月23日
2022年批示性通知 篇2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安委会成员单位,中央驻青企业:
近日,省委、省政府领导就贯彻落实“在中央政治局第28次会上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批示,现随文转发给你们(见附件),请按照以下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近期针对安全生产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把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作为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和企业的最高职责,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二、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全面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的责任。
三、各地区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批示指示讲话精神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贯彻意见》(青安办〔20**〕50号),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切实做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
青海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年9月22日
2022年批示性通知 篇3
省直及中央驻皖单位加强效能建设领导小组:
10月9日《人民日报》第11版刊发了新华社记者采写的《窗口复印费,凭啥那样贵》的报道,反映了我省合肥市一些机关窗口单位高价复印、照相等有偿服务情况。当日,四位省委领导先后作出重要批示。省委书记张宝顺在此报道上批示:请锦斌、宾宜、承沛、存荣同志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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