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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公开信(完整)

时间:2023-04-12 11:32:56 总结报告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森林防火公开信(完整),供大家参考。

森林防火公开信(完整)

森林防火公开信(精选16篇)

森林防火公开信 篇1

  各位学生家长:

  你们好!

  森林是人类的宝贵资源,森林除了自身的经济价值外还具有多种作用。

  每年冬春之际,是火灾的多发季节,我区都不同程度地发生森林火灾、火警,导致森林资源受到破坏,经济损失严重。目前正值森林消防关键时期,为了确保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全,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建设我们绿色的家园,特发出致全区学生家长一封公开信,并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森林消防,人人有责。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对自己子女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要从维护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的高度出发,把森林防火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自己孩子的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2、严禁子女携带火种上学,严禁子女在野外烧烤。对重要时段(如清明、五一、国庆),家长要加强对孩子出行的管理,尤其外出带孩子从事上坟、游玩等活动,要特别注意对火源的监管,严禁未成年人利用火种燃放鞭炮、烟花,焚烧荒草、田埂等违章用火行为。

  3、如发生森林火灾,坚决制止未成年人参与扑火工作。

  4、外出务工人员要从关心、爱护自己子女的角度,落实好自己子女的临时监护人;可通过电话、写信等多种形式,督促子女遵守安全防火法规。

  5、各位家长作为监护人,有教育管理好自己子女的责任;凡因教育或监管不力,导致未成年人玩火引起火灾的,其监护人必须依法赔偿损失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森林防火公开信 篇2

  全中心广大农民朋友们:

  当前,正是重点森林防火期。雨后转晴极易发生森林火灾。随着清明节气的临近,春耕备种等野外用火更是逐渐增多,稍有不慎就会引发森林火灾。我省其他地区发生几起严重森林火灾,造成人员死亡等严重后果。对此,我们要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牢记教训,禁止野外违规用火,预防和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为此,特别提醒广大农民朋友:

  一、从现在起至清明节期间属重点森林防火期,严禁在林区和林缘地带吸烟、燃篝火,野炊等一切野外用火。

  二、重点森林防火期内,不准携带火种进入林区。发现他人携带火种的,应及时制止。进入林区要服从森林防火管理人员的检查,听从管理人员的劝告。

  三、重点森林防火期内,严禁炼山、烧荒、烧田埂等农事用火活动。

  四、清明节上坟扫墓,不提倡烧香纸、点蜡烛、放鞭炮,提倡文明扫墓。

  五、对痴、呆、傻、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家属要做好监护工作,防止其在野外玩火。

  六、发现森林火情,应当立即向中心或森林防火部门报告,或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七、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应积极参与扑救,但老、弱、幼、病、残者不要参加扑火。

  八、公安部门将加大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力度。凡擅自野外用火不听劝阻的一律行政拘留;凡引发森林火灾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一律行政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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