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复牌公告,供大家参考。
复牌公告(通用16篇)
复牌公告 篇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就有关事项进行核查,经向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x年4月13日起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通过自查、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问询等方式积极核查相关事项。公司于x年4月14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基业控股股份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王文学先生回函,并于x年4月15日披露《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核查结果公告》(详见公司于x年4月15日披露的临-121号公告)。鉴于上述原因,现申请公司股票于x年4月17日起复牌。
公司本次因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就有关事项进行核查并申请股票停牌,给各位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并感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中国报》、《报》、《**日报》、《时报》及交易所网站()是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及网站,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所披露信息为主,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x年4月15日
复牌公告 篇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自 年4月5日连续涨停,截止x年4月11日收市,累计涨幅偏离值达到59.14%。x年4月12日,公司股票交易再次达到涨幅限制,为保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并充分向市场揭示风险,公司于 年4月13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就相关事项进行进一步核查。
一、核查情况
公司向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发函问询。
1、经公司确认,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基本面也未有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或涉及筹划对公司生产经营或股票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包括不限于股权转让、资产重组、股权激励以及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3、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
4、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回复:公司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非限售股票,不排除在未来六个月内有减持的可能。
5、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原则的情况。
6、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前期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于x年4月5日披露了《关于与安新县合作框架协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4月10日、12日分别披露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对涉及雄安事项进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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