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3篇)(2023年),供大家参考。
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精选3篇)
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 篇1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售方:
身份证号码: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地址:
联系电话:
购买方:
身份证号码: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一、销售依据:
出售方依据取得 号土地使用权及开发权,并依据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
二、购买方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1、出售方所购商品房按规定项目中的第幢单元号房。
2、该商品房用途为住宅,框架,水泥墙面,毛地平,屋内上顶不粉。
3、此楼窗户为塑钢,无色玻璃,入户安装防盗门。
三、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售方与购买人约定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小写)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写) (小写) 元。
2、本协议所指的商品房价款,不包括车库,煤棚及商品房买卖的有关费用(如物业管理费、律师费、公证费、保险费、维修基金、有线电视、电话、宽带网开户等一切费用),除双方有约定外,一概由购买方承担。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
购买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清(优惠2%),优惠后总金额大写小写¥元。
2、分期付款,首付定金交付总金额的%,首付计款小写¥ ,封顶后付总金额的 %,交房时一次性付清,交钥匙时提前通知,十天内绝对领取,不领者视为违约。
3、结算时凭收条为依据。
注:车库、煤棚不参与优惠,单价/平方米,建筑面积为小写 (车库、煤棚)处于规划建设项目中第 幢 单元 号(见附图二)。
五、关于房屋产权手续与交接的约定:
1、房屋产权手续由购买方自行办理(包括房权证的过户费、水、电开户费),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购买方承担。(如办房权证所产生的契税、 地税、人防等一切费用),如需出售方协助办理,购买方应提供相关证件(如: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未婚证、私章等)。
2、交房约定完善后,购买方必须按约定时间付清所有房款,否则每推迟一天,出售方收取购买方按天计算2‰的滞纳金。
3、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售方应当书面通知购买方办理交付手续(合同有约定交付期限的按合同约定时间为准),如购买方接到通知后,不履行义务,购买方视为违约合同,预交的房款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出售方。
六、交付期限:
出售方应当在 年 月 日交付使用(为合同约定时间),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经验收合格后,交给购买方使用,但如遇政府有关部门规定调整,修改或验收的原因及遭遇不可抗力时,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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