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市容环境整治通告(合集)(完整),供大家参考。
市容环境整治通告(精选5篇)
市容环境整治通告 篇1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整治铁路沿线违法建设和市容环境卫生的通告
为加强本市市区铁路沿线两侧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争创全国卫生城市,根据《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广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整治我市市区铁路沿线违法建设和市容环境卫生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本市荔湾区、越秀区、东山区、天河区、黄埔区、芳村区、白云区、花都区、增城市、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京广线、广三线、广深线、广州西站至广州南站线以及各条铁路专用线两侧的规划控制范围。
二、整治工作内容:
(一)清查各类建筑,清理违法占地。拆除严重影响城市规划景观,且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和环境卫生标准的违法建(构)筑物,包括搭建的各类房屋、窝棚、户外广告、招牌、围墙以及不规范设置的防盗网等;
(二)清运处理垃圾、废弃物,查处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行为;
(三)按照整治规划,开展绿化建设、市政道路改造以及建筑物立面整饰工作。
市容环境整治通告 篇2
关于开展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治的通告
为推进“省级卫生城市”创建,优化城市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开展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治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油榨街、环城东路、环城北路、南台路延长线及其他街巷。
二、整治内容
(一)违规占道经营。主次干道道路两侧沿街经营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一律入店经营。
(二)违法建(构)筑物。违法修(搭)建的建(构)筑物和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构)筑物或者设施一律予以依法拆除。
(三)无照无证经营站点。所有废旧物资收购站、木材加工经营点、修理点等,必须在规定的自行整改时限内搬至城市规划区以外经营。
(四)其他需要整治的内容。
三、整治时间
所有经营单位、个体工商户于20**年9月5日前自行整改完毕。
四、违反本通告的单位或个人,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依法予以没收、取缔,或者强制拆除。对聚众闹事、妨碍公务的人员,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镇雄县人民政府
20**年8月29日
市容环境整治通告 篇3
关于加强本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通告
穗府〔20**〕7号
为进一步改善本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防治水体污染,根据《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和《广州市市区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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