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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保证书(11篇)

时间:2023-04-12 11:48:11 自我鉴定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防火保证书(11篇),供大家参考。

防火保证书(11篇)

防火保证书(精选11篇)

防火保证书 篇1

  为有效防止森林火灾,维护生态平衡和公共安全,营造一个绿色、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我作如下森林防火承诺:

  一、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条例》、《烟台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禁火令》、《栖霞市人民政府通告》等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做到知法、守法、懂法,决不以身试法。在护林防火期(每年11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为护林防火期,其中3月1日至5月31日为戒严期,元宵节、清明节为防火关键期)内,自觉执行有关规定,坚决不在野外用火。

  二、严格执行森林防火“五不准”,并坚决做到:

  1、不携带火种进山入林;

  2、不在坟头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3、不在林区及周边焚烧地边杂草、农作物秸秆;

  4、不在林区吸烟、野炊、燃放可移动火源;

  5、不违法、违规在林区实施爆破和实弹演练。

  三、管好自家人,对小孩、老人及痴、呆、傻等理智不健全和精神病人的野外活动加强监护;主动对进入本村的陌生人、路过进山通道的车辆和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劝导,促其不在野外用火和乱扔烟头。

  四、一旦发现山坡或林区有火情,及时反映,或立即拨打电话向镇(街、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有关部门反映,报告起火地点、火势大小等内容,并积极参加扑救。报警电话:臧家庄镇森林防火指挥部:
5511001;市林业局:5260901;市公安局:110;市政府值班室:5212920。

  以上承诺,我保证做到,绝不违反。若有违反,愿意接受公安机关和林业部门的处罚,同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教师(承诺保证人)签字:

  办公室负责人签字:

  分管校长(签名):

  校长(签名)

  臧家庄中心小学

  20**。3。27

防火保证书 篇2

  春天是干燥多风季节,按照安全防火工作的要求,为防止火灾发生,保证广大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做好森林防火安全工作,学校要求每位学生做出以下保证:

  1、保证不玩火、不带火种,不进山玩耍。发现火灾迅速拨报告大人或打火警电话119。小学生一律不准参与扑火。

  2、上坟不准烧纸,不准烧田埂。

  3、不在野外烧废纸杂物,不将火种倒入或扔进垃圾道内。

  4、炉灶附近不放置可燃易燃物品,炉灰完全熄灭后再倾倒。

  5、不在禁放区及柴草垛旁等地燃放烟花爆竹。

  6、爱护学校的消防设施,不随便动用消防设备和灭火器材。

  7、明火照明时不离人,不要用明火照明寻找物品。

  8、离家或睡觉前要检查电器具是否断电,燃气阀门是否关闭,明火是否熄灭。

  9、不玩弄电器设备。不利用电器或灶塘取暖,烘烤衣物。

  10、发现燃气泄漏,要迅速关闭气源阀门,打开门窗通风,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并迅速通知专业维修部门来处理。11、对液化气钢瓶,严禁用开水加热、火烤及日晒。不准横放,不准倒残液和剧烈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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