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撤销警告处分决定书(合集)(完整),供大家参考。
撤销警告处分决定书(精选5篇)
撤销警告处分决定书 篇1
**镇**中学:
你校《关于撤销浦行政警告处分的申请》收悉。
浦在20**年9月因与他人赌博被查获,于20**年11月受行政警告处分,其行为违反了公民道德规范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损害了教师和学校的形象,造成了不良影响。
浦在受处分期间,能认识错误,吸取教训,认真改正。根据浦表现和你单位的意见,经我局研究,决定解除对浦行政警告处分。
**市教育局
二○**年七月十七日
撤销警告处分决定书 篇2
,男,汉族,1962年3月出生,江苏**人,大专文化程度,1983年7月入党,1981年7月参加工作。20**年10月至20**年8月任市统计局局长、党组书记,国家统计局调查队党组书记,期间20**年4月起任市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经济普查办公室主任;20**年8月至今任港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市经普办负责全市经济普查工作,由于普查指导检查不力,未能有效指导县政府和各级普查机构认真履行职责,工作失察,致使20**年初东海县、赣榆县在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中发生统计违法行为,被省政府办公厅向全省通报。对此,市统计局局长、经普办主任负有一定领导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十七条第四项,《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第四条之规定,经研究并报市政府20**年12月25日批准,决定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20**年7月24日,**市统计局《关于申请解除行政警告处分的报告》反映,在处分期间,能够检讨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与错误,认真组织查找经济普查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全面整改。东海、赣榆两县在经济普查工作中的统计违法行为全面纠正,经济普查工作各个环节的监督与检查力度大大加强,经济普查数据质量得到了进一步提高。鉴于能够吸取教训,确有悔改表现,符合解除条件,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七条、第九条之规定,经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并报市政府20**年10月19日批准,决定从20**年6月24日起解除行政警告处分。
**市监察局
20**年10月28日
撤销警告处分决定书 篇3
郑,女,汉族,1956年11月出生,**区**镇人,中专文化程度,非党,1975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镇**小学一年级语文教师,小学高级教师。
20**年7月8日开始,郑应几个亲戚的要求组织他们的小孩郑、郑、郑、郑、郑和邻居的小孩郑到位于**小学校门口郑自己家中进行补课,后又有**小学一年级学生蒲、郑、郑、郑、郑、陈、方、郑、郑等9人到她家补课,至7月28日补课结束后,共有15位学生参加,有蒲、郑、郑、郑、陈等5人每人交补课费170元,郑、郑、方、郑等4人每人交150元,郑交100元,共收补课费1550元,另外五人系郑亲戚没有收费。调查期间,区教育局已责令郑将所收的补课费1550元退还学生。并于20**年8月31日给予郑行政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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