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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部门绩效考核细则(17篇)

时间:2023-04-14 10:49:02 条据书信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部门绩效考核细则(17篇),供大家参考。

2023年部门绩效考核细则(17篇)

部门绩效考核细则(通用17篇)

部门绩效考核细则 篇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汇川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规范化管理,完善进驻部门窗口和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机制,强化工作责任、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36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黔府办发〔20**〕42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遵府办发〔20**〕54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遵义市政务服务中心进驻部门及窗口绩效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遵府办发〔20**〕6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二条中心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由区政务服务中心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组成。

  第三条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科(政务投诉督查科),具体负责各项考核工作。

  第三章 考核方法

  第四条考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日常管理和工作绩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考评方式如下:

  (一)中心对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兑现奖励。

  (二)中心对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均采取倒扣分制,基础分为100分,奖励加分20分,按照考核评分标准进行扣分、加分。

  (三)月度考核于次月上旬进行,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绩效,对上个月各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进行量化评分。季度和年度考核根据区政务中心统一安排进行。

  (四)考核结果公示5天,公示期内,对考评结果有异议的,可向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议。

  第四章 考核范围及内容

  第五条本办法考核范围是进驻区政务大厅的各部门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

  第六条考核内容主要是对进驻部门窗口建设、服务质量和人员管理等方面进行考核;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核。

  第七条 对部门窗口的评分标准

  (一)窗口建设(60分)

  1.审批职能整合进驻。(10分)

  按要求将本部门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职能集中到一个内设机构并整体进驻政务大厅的得10分。

  2.事项进驻到位。(10分)

  将本部门审批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窗口办理,得10分。有下列情形的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①未按规定将事项纳入中心集中办理的,每项扣2分。

  ②应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事项发现体外循环或两头受理的,或窗口受理申请后,要求申请人再到原单位申报、递交材料、找领导签字、缴费或领取批文、证照的,每件次扣3分。

  3.人员进驻到位(10分)

  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应明确窗口分管领导,并按要求派驻工作人员到窗口工作。本项共10分,有下列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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