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上诉答辩状(19篇),供大家参考。
2022上诉答辩状(精选19篇)
2022上诉答辩状 篇1
答辩人:水厂
法定代表人:(该厂厂长)
答辩人因中国石化集团物探大队(法定代表人:,该队队长)不服法院()x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上诉一案提出答辩理由和根据如下:
一、上诉人实施的爆破行为属于高度危险作业,本案应当适用特殊侵权责任予以审理。原审法院在适用法律及举证责任分配上正确。
1、上诉人在上诉状中对原审法院确定的案由予以片面解读和理解,意在规避法律词汇的词义解释,同时,上诉人一再强调'自己在实施勘探作业时规范、安全操作、所以自己就不是高度危险作业“,当然以上诉人对法律的理解与认知,这样去理解什么是高度危险作业答辩人也不与责难。高度危险作业是指从事对周围环境具有高度危险的施工、操作等作业方式,高度危险责任则是指从事对周边环境具有高度危险的作业对人身和财产造成损害所应承担的侵权责任。高度危险侵权责任最早在《民法通则》第123条中予以规定,《侵权责任法》在此基础之上以专章对高度危险责任的规则原则、具体责任类型等做出比较细致的规定,据上诉法律之规定,高度危险责任在归责原则上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基于行为和物件的固有危险性,行为人即使主观上不存在过错,也应当对其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2、上诉人在上诉中一再宣称自己自己是依法取得了许可,按照操作流程予以实施的爆破作业,一再的引用所谓的'真实数据“达到'合理标准“,甚至引用和片面认知《爆破安全规程GB**22-20**》国家标准。在此国家标准
4.x.2中明确规定'爆破会造成巷道涌水、堤坝漏水、河床严重阻塞、泉水变迁的;爆破可能危及建(构)筑物、公共设施或人员的安全而无有效防护措施的;不应进行爆破作业。“且上诉人所称的30米的安全距离也是错误认知,该标准中所称30米的安全距离是指地下爆破距离地下炸药库房的最低要求距离,并非指远离30米是对所有物或人不至于造成损害的安全距离。
3、上诉人一再声称自己的行为达到所谓的'标准“,严格的按照所谓的'流程“,取得了所谓'资质“而付诸于实施的,但是上诉人却忘记了最重要的一点:地质环境的复杂性决定了其行为的固有高度危险性,因此即使上诉人采取了如何周全的措施,都不能完全避免其造成损害的风险。即使上诉人实施勘探行为操作规范且符合所谓的'安全距离'也不能免除其应承当的特殊侵权责任。
4、基于上诉之事实和理由,上诉人不应当反复的强调自己是如何的'合法“、'安全“、'规范“的操作,而应当对其爆破行为与答辩人所属水井水位下降不存在因果关系予以承担举证责任。否则承担不利于己的法律后果。故本案应当适用特殊侵权责任予以审理。原审法院在适用法律及举证责任分配上正确。
二、原审法院对答辩人在原审时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了严密、细致的审查,且依法进行现场勘验,依职权调取相关证据材料,达到了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要求,并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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