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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起诉状房产分割(3篇)

时间:2023-05-29 08:43:16 述职报告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离婚起诉状房产分割(3篇),供大家参考。

离婚起诉状房产分割(3篇)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离婚起诉状房产分割篇一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________________。

上诉请求

1、依法撤销民法院(_______________)楼民二初字第_______________号判决书第二项判决内容;

2、依法改判_____________住房一套归上诉人所有,由上诉人补偿被上诉人_______________元。

事实与理由

一审判决未查明案件的事实,致使在分割房产时造成实体上的不公平。

上诉人对一审法院判决与被上诉人离婚没有异议,但认为一审法院对于房产分割的处理是在未查明案件事实与诉争双方真实生活现状情况下,作出的违背公平、公正原则的错误判决。原因在于

1、被上诉人有房屋可供其居住。本案一审期间,上诉人举证证明了被上诉人在位于__________原_______________公司办公楼有一套房屋对外出租。虽然被上诉人对该房屋没有法律上的所有权,但被上诉人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所有权权能;同时,该房屋房产权国资委已经多次承诺,该房屋如遇征收,补偿款一律向被上诉人支付。即,被上诉人实际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诉争房产,即便是判决归上诉人所有,也不会造成被上诉人没有房屋居住的'现实危害“。

2、上诉人无房屋可供居住。正如一审查明的事实,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仅有一套房屋即诉争房产,除此之外,上诉人在别处再无其他房屋可供居住。一审判决结果将导致上诉人流离失所!更为可悲的是,上诉人尚有一位九旬老母健在并随上诉人生活,一审判决结果不但致使上诉人居无定所,更是要让九旬老母随上诉人一同流落街头!

基于此,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在审理本案,尤其是在分割诉争房产时,未查明相关事实,致使判决结果造成实体上的不公平。恳请二审法院体恤上诉人的生活困难,依法改判!

此致

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上诉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离婚起诉状房产分割篇二

甲方:,女,1971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址:。身份证号:

乙方:,男,1969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址:。身份证号:

鉴于:

双方于20**年*月3日登记结婚,具有合法的夫妻关系,于20**年**月**日生育一女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及有关法律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对财产的归属达成原则性意见,特签订协议,双方遵照执行。

一、婚内现有财产的约定:现有财产如下:

1、位于长沙市雨花区房屋,现房屋产权登记人为;

2、位于长沙市芙蓉中路及车库,现房屋产权证正在办理之中;

3、位于上述二套房屋内的其他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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