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新绿化养护承包合同,园林绿化养护承包合同书(十四篇),供大家参考。
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合同。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最新的绿化养护承包合同 园林绿化养护承包合同书篇一
乙方(承包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绿化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园林绿化项目的养护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项目地点:
。
第二条 养护范围及养护内容
1.养护范围 。
2.养护内容(以打√为准):
□ 去除枯死植株 □ 植物补植 □ 树木扶正
□ 病虫害防治和监测 □ 浇灌排水 □ 土壤施肥
□ 中耕除草 □ 花坛花境布置 □ 地被覆盖
□ 植物(树木、绿篱、草坪等)修剪
□ 植物防护(防寒、旱、台、涝、高温等)
□ 栏杆、园路、桌椅、路灯、井盖和标牌、驳岸等园林设施的保洁维修
□ 绿地保洁 □ 垃圾收集 □ 垃圾清运
□ 水体保洁 □ 水体清淤 □ 治安巡逻
□ 其它养护内容:
。
双方对养护内容有详细约定的,可以另附工作量清单。
3.养护工作量的确认:养护范围及养护工作量由甲方、乙方在订立合同前确定。乙方进场后,如发现实际工作量与合同约定不符,应在进场后 天内,向甲方提交养护工作量差异的报告。甲方接到报告后 天内对实际养护工作量进行确认,并在计量前 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乙方进场后 天内,不提出养护工作量差异的报告,视为合同确定的工作量无差异;甲方收到乙方的报告后,在约定时间内不组织计量的,视为认可乙方的差异报告。
4.对乙方超出合同约定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养护工作,甲方不予计量。
第三条 养护期限
养护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养护质量和考核
1.养护质量
(1)乙方的养护质量,必须达到《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dg/tj08-702-20**)规定的要求。对养护质量有特殊要求时,双方可以另行约定:
。
(2)双方对养护质量有争议,双方同意由下列 种方式约定的机构进行鉴定。
a.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
b.双方指定的 机构。
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2.养护考核
(1)乙方应认真按照园林绿化行业的标准、规范、本合同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人依据本合同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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