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滥发津补贴自查报告(3篇),供大家参考。
滥发津补贴自查报告(精选3篇)
滥发津补贴自查报告 篇1
按照县纪委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供养人员管理规范工资津贴补贴发放工作的规定>的通知》(靖组发〔20**〕4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了对我局财政供养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发放自查工作,现就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我局共有财政供养人员54人,退休10人,在岗44人;
二、我单位暂无因职务调整、单位变动而出现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等在我单位发放领取现象;
三、我单位暂无因死亡仍在本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等社会保障金现象;
四、我单位人员无受党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人员;
五、我单位已退休人员全部按照退休后的标准发放退休金;
六、我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对请病、事假人员,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手续;
七、根据县委、县政府《转发县人社局等部门关于开展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靖办发〔20**〕1号)文件精神,我单位认真核查,未发现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现象。
滥发津补贴自查报告 篇2
按照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审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规范机关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青纪发〔20**〕26号)文件要求,我委结合自身实际,对规范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责任落实
我委领导高度重视此次自查工作,专门召开了全委开展规范机关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自查的工作会议,成立了机关规范津补贴实施情况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由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机构,并由行政管理部具体负责自查工作,制订工作方案,明确自查工作的指导思想、责任和要求,并做好信息反馈,确保了自查工作的落实。
二、认真自查,不走过场
按照文件的要求,对我委20**年全年规范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自查。从自查情况看,我委自从实施规范津贴补贴以来,没有违反规范津贴补贴各项规定,做到了规范有序,合规合法。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一)按规定要求设置津贴补贴项目和标准。
自20**年11月我委成立以后,我委严格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设置津贴补贴项目,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标准和范围。经自查,不存在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提高津贴补贴标准等情况。
(二)按规定形式发放津贴补贴。
以银行卡(折)的形式发放津贴补贴,不发放现金,并依法代扣代缴职工应缴的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不存在自行出台并发放值班费、加班费,自行设立奖励项目向职工普遍发放资金,使用工会会费、福利费向职工个人普遍发放津贴补贴、有价证券、实物及其他福利等情况。
(三)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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