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安徽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实施意见(合集),供大家参考。
安徽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实施意见(精选5篇)
安徽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实施意见 篇1
各相关企业:
即日起,市城乡建委窗口开始受理新办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具体办理流程详见合肥建设网办事大厅——建筑企业资质许可办事指南。建筑业企业资质过度阶段,如资质管理政策调整,请遵照最新办事指南和通知公告。
已有资质的企业升级、增加其他专业请换证后再提出申请。
市城乡建委行政审批事务处
20**年10月26日
附件:
建筑企业资质许可办事指南
一、实施主体:
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二条、十三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20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59号
《安徽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实施意见》建市〔20**〕169号
三、办理范围:
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为合肥市的申报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及预拌混凝土、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施工劳务资质;
2、营业执照注册地为四县(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一市(巢湖市)经县(市)区主管部门初审后,申报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资质及劳务资质的企业;
四、申报材料: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二份。(在合肥建设网或者安徽省工程信息网上下载。填写并打印完整版申请表)。
(二)申报资质企业进入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企业入口,在系统中按资质标准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原件扫描件,提交申请,不再报送纸质申报材料。(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特级资质、一级资质及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序列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涉及多个专业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及公路、铁路、水利水电、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序列消防设施工程、公路、水运、水利、铁路工程专业承包三级)(需要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第十四条提供纸制资料两套)
(三)申报企业携带申请表(另:申请表需在工程信息网上上传扫描件)和网上申报材料原件到建委窗口办理;
(1、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2、企业章程;3、企业资产证明文件(首次申请不需提供);4、企业主要人员;注册执业人员、技术职称人员(包括技术负责人)、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等4类人员证明材料;缴费单位应与申报单位一致企业主要人员社会保险证明;5、企业资质《标准》中明确要求企业自有设备,提供企业设备购置发票;其中,申请港口与航...
(想阅读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陆!)
推荐访问:安徽省 建筑业 合集 安徽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实施意见(合集) 安徽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实施意见(精选5篇) 安徽建筑企业资质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