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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股东合作合同(1合集)(2023年)

时间:2023-05-06 03:10:50 事迹材料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经典股东合作合同(1合集)(2023年),供大家参考。

经典股东合作合同(1合集)(2023年)

经典的股东合作合同(通用15篇)

经典的股东合作合同 篇1

  为了发挥股份合作制企业的优势,保证企业顺利运作和不断发展,经全体股东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全体股东根据某文件关于股份合作制企业试点意见,一致同意以共同出资的方式组建股份合作制企业,定名为:
(以下简称企业)。

  企业注册地址:

  二、企业的性质和组织形式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是营利性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总额为 万元人民币,由 家法人共同出资其中 %,其余%由个人出资。股东以其出资额对企业承担有限责任,企业以其资产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企业的一切活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条例规定,并受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

  三、企业的经营宗旨:

  充分发挥股份合作制企业的优势,面向国内外市场,积极发展多元化经营,全力追求最优经营业绩和利润的最大化,为全体股东提供优厚的回报。

  四、企业的经营范围:

  主营:

  兼营:

  五、企业的经营方式:

  六、企业坚持入股自愿、股权平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

  七、企业的股本总额为全体股东认缴股本的总和,并由股东一次认足。股东一经入股,在企业办理工商登记后不得退股。

  企业设置优先股和普通股两种股权。其中优先股的股利每年按其出资额的 %派发。(注:企业也可不设优先股)

  八、企业在办理注册登记后向股东签发记名的出资证明书,作为股东的入股证明和分红依据。

  九、股东的出资额按下列原则解交到位:

  全体股东在本协议签字后 个月内,一定要按协议向企业筹备组办理入股资产移交和认缴出资的手续。移交、认缴手续完结后,其入股资产和出资归企业法人所有。

  十、企业正式设立后,一年内股东不得转让其或部分股份,一年后需转让股份的,按企业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股东各方应完成组建企业的以下有关事项:

  1、股东各方共同委托 作为企业筹备组负责人,负责办理组建企业的申请手续,并负责完成下列的工作:

  (1)组建企业筹备工作机构及配备工作人员;

  (2)向有权审批企业的部门申报企业组建的有关申请报告及文件资料;

  (3)负责向全体股东办理出资清缴手续;

  (4)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开业登记注册,并负责办理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手续;

  (5)负责企业筹备过程中全体股东委托的其它事宜。

  2、其他股东负责完成下列工作:

  (1)各自认缴的出资额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到位;

  (2)提供工商登记的有关资料,协助办理工商登记;

  (3)负责企业筹建工作机构委托的其它事宜。

  十二、股东会是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股东会的权利和义务在企业章程中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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