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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先进决定(19篇)(完整)

时间:2023-04-15 11:41:30 事迹材料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表彰先进决定(19篇)(完整),供大家参考。

关于表彰先进决定(19篇)(完整)

关于2022表彰先进的决定(通用19篇)

关于2022表彰先进的决定 篇1

  各村、镇直各单位党组织:

  20**年,全镇上下坚持以党的和**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三个专项”行动,负重前行,开拓创新,实现了全镇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经济增长活力得到明显提升,各条战线都涌现了一批先进典型。为弘扬先进,激励斗志,镇党委、政府决定:

  一、授予鞍东村党总支、马井村党总支、溜山村党总支、泉水村党总支、李西圩村党总支、张井村党总支 “20**年度‘五个好’村党组织”称号,分别颁发奖牌,奖金各1000元。

  二、授予张井(第一名)、鞍东村(第二名)、溜山村(第三名) “20**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村”称号,分别颁发奖牌,奖金分别为3000元、20**元、1000元。

  三、授予鞍东村、四平山村、泉水村“20**年度信访稳定工作先进村”称号,分别颁发奖牌、奖金各1000元。

  四、授予溜山村(第一名)、水圩村(第二名)、李西圩村(第三名)“20**年度武装工作先进村”称号,分别颁发奖牌,各奖励3000元、20**元、1000元。

  五、授予溜山村、金田村、五岗村“20**年度民生工程先进村”称号,分别颁发奖牌,奖金各1000元。

  六、授予鞍东村(第一名)、马井村、茶庵村(第二名)、泉水村(第三名)“20**年新农合筹资任务先进村”称号,分别颁发奖牌,各奖励1500元、1000元、800元。

  七、授于马井村(第一名)、龙潭湖村(第二名)、鞍东村、李西圩村(第三名)“20**年社保工作先进村”称号,分别颁发奖牌,各奖励1500元、1000元、800元。

  八、授予五岗村(第一名)、溜山村(第二名)、水圩村、李西圩村、金田村(第三名)“20**年度秸秆禁烧工作先进村”称号,分别颁发奖牌,各奖励10000元、5000元、3000元。并分别奖励驻村点长共4000元、3000元、20**元。

  九、授予马井村、鞍东村(第一名)、泉水村、李西圩村(第二名)、龙潭湖村、水圩村(第三名) “20**年度三线三边三地整治工作先进村”称号,分别颁发奖牌,各奖励5000元、3000元、20**元。

  十、授予鞍东村、水圩村、马井村“20**年度土地管理先进村” 称号,分别颁发奖牌,奖金各1000元。

  十一、授予霍邱县财政局马店分局、马店镇派出所、马店镇计划生育办公室、马店镇国土中心所、马店镇司法所 “20**年度人民满意基层站所”称号,分别颁发奖牌各奖励1000元。

  十二、授予水圩村、马店镇派出所(第一名);李西圩村、马店镇司法所(第二名);溜山村、马店国土中心所(第三名)“20**年度综治工作先进单位”,分别颁发奖牌,各奖励20**元、1500元、1000元。

  十三、授予霍邱县兴鑫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徽铸鑫水泥制品有限公司、霍邱县永华彩印包装有限公司、霍邱县正浩商砼有限公司、马店镇荣汇商贸街项目部、霍邱县鑫球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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