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登录
当前位置:范文120>范文大全 > 申请请示 > 垃圾分类通告(8篇)

垃圾分类通告(8篇)

时间:2023-07-18 08:47:25 申请请示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垃圾分类通告(8篇),供大家参考。

垃圾分类通告(8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垃圾分类通告篇一

您好!

接《北京市**区房屋管理局通知》并使大家有一个舒适、安全、干净的生活环境,请各位业主(住户)于20**年1月18日至1月23日止,将堆放在公共区域(楼道、管道井)的私人物品自行清理,1月24日起物业公司将对物权不清的进行清理,并暂时存放在物业公司30日,届时,如有认领请携带物权证明到物业客服部领取。

谢谢合作!美好的家园需要大家共同来维护!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非常感谢广大业主的支持与合作!

北京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家园项目部

20**年1月17日

垃圾分类通告篇二

为有效防止露天焚烧垃圾造成的大气污染,进一步改善我区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唐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特此通告。

一、本通告所指垃圾,包括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杂草、落叶以及其它可燃烧产生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如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等。

二、严禁在古冶区域范围内焚烧各种垃圾和其它废物,所有垃圾等可燃物都应运到指定地点处置。

三、各乡镇、街道要积极落实禁烧工作,进一步加大辖区内巡查监管力度,发现违反本通告的行为,当场固定证据,对于工矿企业发生焚烧行为,要立即通知环保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查处;对于非工矿企业发生焚烧行为,要立即通知城管局依照《唐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查处。

四、公安分局要加大露天焚烧垃圾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于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露天焚烧垃圾的行为,可向社会管理服务中心投诉举报。举报电话:0315-35100

六、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11月25日

垃圾分类通告篇三

为加强平果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维护城市清洁,营造文明有序的城市人居环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市容环境卫生进行从严管理,对损害市容环境卫生的违法行为从中处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明确城市环境卫生责任主体

城市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具体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城市公共道路、休闲广场、文化景区等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由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城市各类开发区、工业区、房地产小区、单位大院等由其管理机构负责清扫保洁。

(三)建筑工地施工、竣工后...

全文已隐藏

(想阅读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陆!)

推荐访问:通告 垃圾 分类 垃圾分类通告(8篇) 2023年垃圾分类通告(8篇) 2023年垃圾分类项目

版权所有:范文120 2010-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范文120]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范文120 © All Rights Reserved.。备案号:湘ICP备2023005589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