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失业保险金纠纷案例分析(合集)(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失业保险金纠纷案例分析(通用5篇)
失业保险金纠纷案例分析 篇1
彭某某系某企业单位职工,因年满60岁,于20**年10月30日经批准办理退休手续。因其所在单位暂无人接替彭某某的工作,单位将彭某某聘用回去担任原工作。起初单位代彭某某领回的退休金发给彭某某,聘回的待遇照本单位在职同等 职工工资发给。
20**年元月20日,彭某某与单位签订了《暂时留用彭某某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此协议第二条规定:“乙方留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与在职职工一样享受。”全文未涉及彭某某的养老金问题。签约 后,单位按《协议》第二条规定办理。每月发给彭某某工资500余元后增至600余元,另发奖金100元。彭某某的退休修养老金单位支配,未发给彭某某。单位口头对彭某某说:“单位困难,不再聘用彭某某时返还彭某某。”20**年6月30日终止《协议》时,彭某某要求单位返还养老金。单位拒绝。并称:发给彭某某聘用期间的每月工资已包括了养老金。彭某某诉至法院,要求单位返还32个月的养老金16568元。
失业保险金纠纷案例分析 篇2
上诉人杨阳与被上诉人株洲金马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失业保险待遇纠纷一案,杨阳不服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于20**年8月4日作出的(20**)株石法民一初字第29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杨阳、被上诉人株洲金马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戴志刚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失业保险金纠纷案例分析 篇3
原告A单位诉被告刘某1劳动争议赔偿失业保险费纠纷一案,本院于20**年6月29日受理后,经审查追加C单位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并依法组成会议庭,于同年8月1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A单位的委托代理人王汉欣,被告刘某1的委托代理人刘联清、肖明喜,第三人C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刘家春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A单位诉称,被告原系我厂职工,后于1998年11月3日自愿解除了与我厂的劳动关系。20**年11月30日,被告等121名我厂原职工向武汉市汉阳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原告补偿其失业保险金。20**年6月8日,汉阳区劳动仲裁委员会以阳劳裁字(20**)第12号裁决书裁决:由原告一次性向被告支付失业保险金人民币4368元。
失业保险金纠纷案例分析 篇4
谢莎莎,这是我们班典型的“后进生”。非常单瘦的女生,平时衣冠不整,11岁,父母离异,现和外婆住在一起。她在整个班级学生群中显得特别醒目,大部分同学是不愿跟她交往,还有几个调皮的男生喜欢捉弄,欺负她,所以她给人感觉较孤僻、不合群,学习上反应偏慢,兴趣又不大,最主要是学习习惯差且比较懒惰,作业马虎潦草,常有抄袭现象。
通过观察和了解,我对谢莎莎存在的问题基本上心中有了数:谢莎莎的孤僻、不合群,是其自卑感所致。而她的自卑一开始主要来自她的父母已经离异,现在这种与其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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