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地产居间合同(12篇)(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房地产居间合同(通用12篇)
房地产居间合同 篇1
第一条: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该房屋出租为止。
第二条:委托居间中介出租之房地产。
第三条:委托条件
第四条:服务报酬
1. 约定服务报酬按月租金的35%一次性计。
2. 乙方完成甲方委托之居间中介出租行为时,即甲方与乙方介绍之承租方签订房地产租赁
3. 服务报酬支付时间:于签订房地产租赁合同时支付。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应依本合同第三条所委托之月租金的35%支付服务报酬
1. 委托期限满后六个月内,甲方与乙方所曾介绍的承租方完成出租,或利用乙方提供的信
2. 委托期间内,承租方愿以甲方委托条件承租,而甲方反悔不愿以委托条件与乙方介绍的
第六条:乙方义务
1. 随时依据甲方之查询,向甲方报告业务进展情况。
2. 乙方应积极努力通过市场流通渠道尽快寻找承租人,早日完成甲方委托之交易。
3.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中介出租服务所作市场调查、广告企划、租赁交涉、咨询服务、差旅
第七条:甲方义务
1、 甲方保证对委托出租之房地产有出租的权力,并可随时配合交屋,否则,由此给承
2、 租赁完成时,甲方应依法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租赁登记手续。
3、 在租赁期间所发生之税费,甲方应按国家规定自行交纳。
第八条:甲方于乙方依本合同完成居间中介时,甲方应依乙方通知,与乙方所介绍之承租人另行订立房地产租赁合同,否则,视甲方违约。
第九条:甲方(或代理人)无权出租所委托的房地产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致使本合同无效或无法履行,则甲方及/或代理人应依本合同第三条所委托房地产之月租金35%支付乙方作为赔偿,若同时造成承租方损失,亦应赔偿。本条款不因本合同的无效而失效,即便合同无效,本条款仍独立适用于甲方(或甲方代理人)、乙方。
第十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依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及原则公平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系经双方同意协定,协商一致达成。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产生法律效力。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第十二条:特别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居间合同 篇2
出售人(卖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买受人(买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居间人(居间方):
营业执照号:
: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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