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国有独资股东决定(合集),供大家参考。
国有独资股东决定(精选5篇)
国有独资股东决定 篇1
根据《公司法》和章程规定,20**年11月13日,在公司办公室,经股东研究就设立威海市圣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做出如下决定:一、委派宋朝阳为公司执行董事,并担任法人代表人。二、委派邓海涛为公司的执行监事;三、制定并通过公司章程。上述决议符合章程规定,合法有效。
股东签字:
20**年 11月13日
国有独资股东决定 篇2
股东会决议
出席会议股东:
、 、 。
列席会议新增股东:
。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在(地点)召开股东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人,代表公司股东 %的表决权,所作出决议经公司股东表决权的通过。
决议事项如下:
% (新股东) 。
⒊„„„„。(其它需要决议的事项请逐项列明)
原股东:(签名、盖章) 新增股东:(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注:
⒈本范本适用于变更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国有独资)。公司变更登记应当提交股东会决议(除变更经营范围);
⒉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章程 ,所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股东表决通过。出席股东如有反对或弃权的应列明所占表决权比例;
⒊出席会议股东人数不包含列席会议新增股东人数;
⒋股东为法人的,“出席会议股东”应写明其单位名称,如需列明其出席代表姓名,可在单位名称后加“(出席代表:╳ ╳ ╳)”;
⒌股东为自然人的,由其签名;股东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在签名处盖上单位印章;签名不能用私章或签字章代替;签名应用签字笔或墨水笔,不得与正文脱离单独另用纸签名;
⒍为减少文件份数,本范本将股东变更前后的股东会决议合并而写,如需要可分开写。没有转让出资新增股东的,适当删减范本中有关“新增股东”的内容;
⒎文件签署后应在规定有效期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为30日内,变更住所为迁入新住所前,增资为股款缴足30日内,变更股东为股东发生变动30日内,
减资、合并、分立为90日后)提交登记机关,逾期无效; ⒏使用A4纸、涂改无效,复印件无效。
国有独资股东决定 篇3
股东会决议注意事项
1、本股东会决议范本适用于有限公司(不含国有独资)的变更登记。
2、股东为非自然人的,“实到股东”应写明其单位名称,并可在单位名称后加“(出席代表:)”。
3、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签名不能用私章或签字章代替;签名应当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尽量不与正文脱离单独另用纸签名;若正文与签名脱离的,应当在正文与签名页处加盖企业的骑缝章。
4、股东人数发生变化或股东发生变化的决议中,还需注明参会人员,如:“原(全体)股东(或者股东代表);新增股东(或股东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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