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团支部设立批复(1合集),供大家参考。
团支部设立批复(精选15篇)
团支部设立批复 篇1
团工委:
团常行审[20**]2号文收悉。经研究,同意一楼设第一团支部,任书记;二楼设第二团支部,志任书记;三楼设第三团支部,任书记。
中共常州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工作委员会
20**年2月28日
团支部设立批复 篇2
共青团新闻中心支部委员会:
你支部上报的《关于新闻中心成立团支部选举结果的报告》收悉,经研究,同意你支部的选举结果。同意共青团新闻中心支部委员会由等3名同志组成,任团支部书记,任组织委员,任宣传委员。
特此批复。
直属机关团委
20**年11月6日
团支部设立批复 篇3
金西开发区大队:
你大队《关于要求成立今西开发区大队团支部的请示》已收悉。为便于加强对团员青年队伍的管理、教育和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大队团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经局团委研究决定,同意你大队成立团支部,并同意为团支部书记。请根据《团章》的有关规定,结合单位的实际,自发文之日起,理顺团员的组织关系和开展团的各项工作。
特此批复!
20**年5月17日
团支部设立批复 篇4
征收拆迁管理办公室:
你单位《关于任职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
任征收拆迁管理办公室安置保障科副科长。
南京化学工业园区组织宣传部
二○XX年七月二十八日
团支部设立批复 篇5
中共高东镇综合委员会:
你委《关于成立新一届中共浦东新区高东镇综合委员会的请示》收悉。经镇党委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成立新一届中共浦东新区高东镇综合委员会,由组成,任书记,任专职副书记,任副书记。
特此批复。
团支部设立批复 篇6
**市长青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请开展职业介绍活动的报告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对你公司章程、财务制度、开办资金、服务场所、服务设施、执业人员素质等方面的综合评估,基本合格,结合我区实际,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开展职业介绍活动,公司地址:**市城厢区筱塘居委会文献西路1248号301室,法人代表:林俊斌。职业中介许可期限二年,自x年9月25日起至x年9月24日止;
二、你公司须在工商部门办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变更手续后方可开展职业中介活动。你公司开展职业中介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诚实信用、公平、公开的原则,规范管理,文明服务,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并接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有关规定,从事非法职业中介活动的,我局将取消经营资格;
三、今后你公司变更地址、经营范围,更换法人代表等都必须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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