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关于同意补选党支部书记批复(合集)【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关于同意补选党支部书记批复(精选5篇)
关于同意补选党支部书记批复 篇1
省体育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党总支:
你总支《中共江苏省体育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党总支关于增补党总支书记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补选刘翊群同志为党总支委员、书记。
此复。
中共江苏省体育局机关委员会
20**年11月28日
关于同意补选党支部书记批复 篇2
局机关第八党支部:
你支部《局第八支部关于补选支部书记结果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补选辛丽同志为党支部书记。
此复。
中共江苏省体育局机关委员会
20**年3月2日
关于同意补选党支部书记批复 篇3
各有关党支部:
经县直机关党工委20**年第五次会议讨论研究,同意以下党支部书记和委员补选结果的请示,现予以批复:
刘振林同志任县政协办党支部副书记兼组织委员;
单宝成同志任县政协办党支部纪检委员;
董爱军同志任县政协办党支部文体委员
李 波同志任团县委党支部书记;
李 良同志任团县委党支部副书记。
赵洪生同志任县环保局党支部书记。
陈广鑫同志任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党支部宣传委员。
同时,免去上述前任党支部书记及委员的职务。
中共嫩江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年七月五日
关于同意补选党支部书记批复 篇4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县委各部、办、委、局,县级国家机关各工作部门党组(党委),县人武部党委,各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
根据《中共黔西南州委、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县(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州党发[20**]3号)和《中共兴仁县委、兴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兴仁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县通[20**]5号),机构改革后,县人民政府设置工作部门22个(监察局不计入政府机构个数),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2个,其他机构1个。经20**年3月16日和28日县委会议讨论决定:
一、县政府工作部门
1、县政府办(挂县外事侨务办、法制办、国防教育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办牌子)
组建县政府办党组。
徐 炼同志任县政府办党组书记;
张焕斌同志任县政府办党组副书记;
曾 馨同志任县纪委正科级纪检员、派驻县政府办纪检组组长,县政府办党组成员;
何正敏、姚泰昌、马兴荣、李文元、马 魁五位同志任县政府办党组成员。
2、发展和改革局(挂县物价局牌子)
撤销县物价局党组。
覃太忠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
张 超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副书记;
李定权、王朝琨、龙 斌三位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
胡德春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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