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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同意设立团委批复范本(合集)(范文推荐)

时间:2023-04-16 10:02:23 申请报告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同意设立团委批复范本(合集)(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2023年同意设立团委批复范本(合集)(范文推荐)

同意设立团委批复范文(精选5篇)

同意设立团委批复范文 篇1

  义乌市北苑学校团总支:

  你们《关于建立北苑学校团委的申请》已收悉。经团市委研究,同意撤销北苑学校团总支,成立北苑学校团委,关系隶属于北苑街道团委。

  特此批复

  共青团义乌市委

  20**年6月13日

同意设立团委批复范文 篇2

  建筑工程学院团总支:

  你们报送的《关于成立建筑工程学院团委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成立建筑工程学院团委,同时撤销原建筑工程学院团总支建制。

  特此批复。

  共青团安徽工程大学委员会

  20**年4月17日

同意设立团委批复范文 篇3

  关于同意设立团支部的批复

  团工委:

  团常行审[20**]2号文收悉。经研究,同意一楼设第一团支部,江磊同志任书记;二楼设第二团支部,庄敏同志任书记;三楼设第三团支部,孙云洁同志任书记。

  中共常州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工作委员会

  20**年2月28日

同意设立团委批复范文 篇4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县委各部、办、委、局,县级国家机关各工作部门党组(党委),县人武部党委,各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

  根据《中共黔西南州委、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县(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州党发[20**]3号)和《中共兴仁县委、兴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兴仁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县通[20**]5号),机构改革后,县人民政府设置工作部门22个(监察局不计入政府机构个数),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2个,其他机构1个。经20**年3月16日和28日县委会议讨论决定:

  一、县政府工作部门

  1、县政府办(挂县外事侨务办、法制办、国防教育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办牌子)

  组建县政府办党组。

  徐 炼同志任县政府办党组书记;

  张焕斌同志任县政府办党组副书记;

  曾 馨同志任县纪委正科级纪检员、派驻县政府办纪检组组长,县政府办党组成员;

  何正敏、姚泰昌、马兴荣、李文元、马 魁五位同志任县政府办党组成员。

  2、发展和改革局(挂县物价局牌子)

  撤销县物价局党组。

  覃太忠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

  张 超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副书记;

  李定权、王朝琨、龙 斌三位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

  胡德春同志任县纪委派驻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组组长、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

  李兴贵、周 清二位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

  3、教育局

  李 坤同志任县教育局党组书记;

  邱成超、蒋文祥二位同志任县教育局党组成员;

  王 凯同志任县纪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组组长、县教育局党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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