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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旅游水上安全通告(合集)(全文)

时间:2023-04-15 11:57:28 检讨书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景区旅游水上安全通告(合集)(全文),供大家参考。

景区旅游水上安全通告(合集)(全文)

景区旅游水上安全通告(精选5篇)

景区旅游水上安全通告 篇1

  为了确保禹迹山景区20**年春节旅游安全工作,特制定本通告:

  一、因景区道路、照明和游览条件有限,安保难度大,南部县旅游局建议广大市民错峰安排行程,除夕夜尽可能不要进入景区。

  二、景区车行道路路面窄、没有形成环线,南部县公安局要求:农历除夕至初七,禁止8座(含8座)以上机动车辆进入;禁止摩托车载客;除夕至初三,将在景区入口实行高峰期流量限制,请车辆和游客主动避峰;凡进入景区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服从现场指挥和引导;禁止乱停乱放。

  三、禹迹山风景区是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禁止携带火种进入林区和在林区吸烟、野炊或以其他方式动用明火。禁止在景区销售和燃放孔明灯。禁止携带烟花爆竹、高香大蜡、黄膘纸进入景区或在景区燃放。文明进香,有序上香,只能在指定的地点焚香。

  四、景区提示:自觉维护秩序,自觉保护文物,争当文明游客,服从指挥,不酗酒滋事、不打架斗殴、不传谣信谣和利用宗教场所从事其他非法邪教活动。

  五、凡违反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严惩严处。

  年月日

景区旅游水上安全通告 篇2

  为进一步加强衡水湖自然保护区水上安全管理,维护衡水湖旅游秩序,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衡水市人民政府令【20**】第4号《河北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旅游管理办法》及《河北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衡水湖旅游秩序的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广大游客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遵守社会公德,尊重旅游景区的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争当文明游客的模范。

  二、游客乘船入湖游览必须到指定的湿地公园码头,或迷宫临时停靠点、王口临时停靠点、顺民临时停靠点。

  三、严禁“三无”(无牌、无照、无证)船只(含小木船)载客入湖运营;严禁游船在非运营时间内载客入湖;严禁游客在非运营时间内乘游船入湖观光游览;严禁游客任何时间乘坐非法运营船只入湖观光游览。

  四、小木船经营区域为衡水湖湿地公园北侧透湖区,所有符合规定要求的木船必须在此区域统一编队运营,其它区域禁止任何小木船载客运营。

  五、严禁在规定区域以外的游泳活动。所有游客必须到指定的区域衡水湖沙滩浴场游泳。游客游泳必须按要求穿戴救生衣或携带其它救生器材,未带救生器材的绝对不允许下水游泳。私自下水游泳的,如发生意外后果自负。

  六、所有旅游船只不得允许乘客下水游泳,违者按规定对船主罚款500至20**元。

  七、任何人、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场合禁止裸泳,对裸泳者从严查处。

  八、对不遵守有关规定,造成伤亡及其它事故,责任自负;对不遵守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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