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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承诺书(13篇)

时间:2023-04-12 12:15:16 检讨书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办学承诺书(13篇),供大家参考。

办学承诺书(13篇)

办学承诺书(精选13篇)

办学承诺书 篇1

  为依法办好民办学校,促进民办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保证教育质量,特做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

  二、自觉接受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管理和指导。

  三、收费项目和标准须报区物价部门批准,报区教育局备案。杜绝各种乱收费行为。

  四、招生简章和广告严格按有关程序报批,决不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

  五、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要求,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正常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六、依法建立学籍和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办学效益。

  七、搞好学校食品、卫生保健和校舍、用水、饮食、用电、交通等安全防范工作,杜绝事故发生。因管理不善、措施不力,造成财产、人员等事故发生的,学校自行承担一切责任。每年自觉参加校方安全责任保险。

  八、收取的费用依法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为受教育者创设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九、自觉加入百色市右江区民办教育协会,遵守协会《章程》。

  十、本承诺书一式两份,教育局存档一份,幼儿园举办者持一份。

  学校(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码:

  X年X月XX日

办学承诺书 篇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民办学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质量,致力于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各类人才。为规范我区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引导其依法办学、诚信办学、健康发展,保障广大学生和家长合法权益,特要求各学校签订本承诺书,承诺内容如下:

  一、举办者或学校校长为学校规范办学的第一责任人,应切实履行相关责任。

  二、学校应成立以校长为主的规范办学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相关工作,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学校依法办学、诚信办学。

  三、依法办学,服从管理。坚决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精神,自觉接受教育及相关行政部门的指导管理和社会舆论监督。

  (一)学校应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备案表》等资质齐全有效,置于教学场地显著处,便于学员和家长查看了解;另设教学点及时到相关教育部门备案。

  (二)学校应据实将办学内容、开设课程、收费标准、师资情况等进行公示。

  (三)学校师资配备符合办学要求,结构合理,教师具有相应任教课程的教师资格证,与教师签订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

  (四)学校所发布招生宣传广告内容和实际办学情况一致,广告内容不违反有关政策,严格履行备案手续,内容实事求是,不做虚假广告,遵守办学承诺。

  (五)收费规范合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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