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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保证书(9篇)

时间:2023-04-12 11:47:59 检讨书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保证书(9篇),供大家参考。

学校保证书(9篇)

学校保证书(精选9篇)

学校保证书 篇1

  为了保证自己有一个健康的身体,在校期间能够安心学习,安全生活,不断强化自己的生命安全意识,我向老师、学校庄重承诺:

  1、遵照学校要求,坚决做到不到危险水域旁游玩。

  2、坚决不下溪流河湾、池塘及井边和工地水池游泳。

  3、不擅自邀请其他人下溪流河湾、池塘和工地水池游泳。

  4、不到河湾溪流、池、井边等可能发生落水的危险区域玩耍、戏水。

  5、在见到有人落水而自己又无能力救护的情况下,不避而不见或者盲目下水救人,我会采取大声呼救或者报警等措施。

  6、不在马路上扒车、追车或抛物击车。不在马路上踢球、跳皮筋、打闹、玩耍。

  7、远离高压电器,不在高压线下玩耍。打雷下雨时,不在大树等易导电的物体下躲避。

  8、不在建筑施工现场站立、通行、玩耍。

  9、上下楼梯有序缓慢右行,不拥挤,不打闹。不在教室里追逐打闹,不翻越门窗。

  10、不看不健康的书,不进入网吧即娱乐场所。不私自外出,不与人口角斗殴。

  11、不跟陌生人走,不接受陌生人的礼物,在校期间没有老师允许不得离开校园。

  12、不爬树、电线杆,不到危险的地方去。

  13、牢记父母亲姓名及电话号码。

  以上几点我保证做到!

  承诺人:

  班主任签名 :

  家长签字:

学校保证书 篇2

  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学校保证书

  为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 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职业行为,深入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问题,根据《教育法》、《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大力开展师德教育禁止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通知》、《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和《泰安市中小学师德建设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当前实际,特作如下规定。

  一、学校是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重要责任主体,学校将通过与教师签订《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保证书》、不定期巡查、明察暗访、接受举报等方式,严厉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若有被发现查实坚决、果断、及时按规定处理,否则,接受教育局给予的通报批评,学校和校长年度考核取消评优资格,接受上级按有关规定追究校长责任。

  二、把落实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作为教师管理和教师师德建设的重要任务。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健全教育、监督和惩治相结合的治理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在学校章程、教师聘用合同、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及其他相关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在职教师不得从事有偿补课。同时,扎实开展经常性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全体教师自觉抵制有偿补课的良好氛围。

  三、加大宣传力度,积极通过新闻媒体引导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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