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低压供用电合同(3篇),供大家参考。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低压供用电合同篇一
需方:中铁十五局集团五公司西宝高速b-m01标项目经理部
供需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供方向需方供应成品油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油品的规格、品种、质量
1.油品名称:0#柴油
2.油品的质量要求按国家标准执行。
第二条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1.计量单位:元/吨。
2.计量方法:过磅。
第三条油品的交货地点、交货方式、供应数量
1.交货地点:需方工地油罐。
2.交货方式:需方从供方汽车油罐放油,以需方过磅为准。3.供应数量:需方根据施工需要随时通知供应量。
第四条油品的价格、验收与货款结算
1.油品的价格:7200.00元/吨
2.验收方式:供方送至需方指定地点,以在需方工地过磅双方签认数量为准,若供方认为甲方地磅有误,可在当地商业地磅复查,费用乙方承担。
3.油品货款的结算:双方认可的实收数据,供货满一月后供方凭签收单结帐。(原则上柴油供应伍拾吨结算一次),转账时供方给需方提供全额税务发票,并对所提供发票的真实性负责,在此期间,若油品价格调整,供方须及时告知需方,双方应按照有关约定价格上下浮动价格结算。遇甲方款项紧张,可适当推迟。
第五条供方的义务和责任
1.供方必须向需方提供质量合格的油品,若供需双方因油品质量问题出现分歧时,经国家技术监督部门检查核定,属供方油品质量问题原因给需方造成相应损失的,由供方负责赔偿。
2.供方应按需方提供的需求数量和时间安排送油,若供方因客观原因无法履行,应提前十天通知需方,需方应谅解并免除乙方责任。但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正常供应时,需方将在本次结算时扣除15万元的迟到款,以示敦促,在施工结束后再将此款结清。
3.义务为需方提供优质服务,并无偿提供油品技术咨询和需方所需油罐数量。
4.供方负责上下车费和运输费用以及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的安全。
第六条需方的义务和责任
1.需方需要进油时,必须提前三天通知供方,否则出现断油现象,供方不负责任。
2.需方未按合同约定的结算、付款方式结算、付货款,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需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双方应相互通报不能安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的证明后可以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合同解除条件
1.双方任何一方违反了上述条款中任何一项,另一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2.供需双方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五天提出书面申请,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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