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文批复(18篇),供大家参考。
公文批复(通用18篇)
公文批复 篇1
**市民政局:
你局《关于开展省内计划单列市试点后有关工作的请示》(韩民字[20**]25号)收悉。根据《中共**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市开展省内计划单列市试点的意见》(陕办发[20**]8号)精神,函复如下:
1.**市民政局享有设区市民政主管部门同等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市民政局原报渭南市民政局审批的事项,由**市民政局审批;原由渭南市民政局审核报省民政厅审批的事项,由**市民政局直接报省民政厅审批,同时报渭南市民政局备案。
2.省民政厅印发的文件、召开的会议等,发送到设区市民政局、通知设区市民政局参加的,扩大到**市民政局。
3.省民政厅有关民政工作计划直接下达**市民政局,同时抄送渭南市民政局。
4.民政统计数据由**市民政局直接向省民政厅上报,同时抄送渭南市民政局;省民政厅发布分地区统计数据,将**市在渭南市名下以“其中”形式列出。
5.省民政厅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意见,对**市民政工作在项目布局和资金安排方面予以支持。
6.**市民政局具体请示事项需一事一文上报,省民政厅专题批复。
此复。
**省民政厅
公文批复 篇2
**市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增资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报告》收悉。根据区政府温瓯政办抄〔20**〕791号抄告单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增加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本次增加注册资本(实收资本)7000万元,增资后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为12500万元。
二、同意修改你公司章程。
特此批复。
**市**区财政局
20**年10月23日
公文批复 篇3
环保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贵港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工程项目社会稳定分析报告批复的申请》(贵北水务[20**]16号)收悉。经委托北京华咨工程设计公司组织开展贵港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工程项目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形成了《贵港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经审查,同意该评估报告判断该项目建设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综合评估该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为低风险。
请你公司认真按照有关规定及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有关事项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年7月22日
公文批复 篇4
环保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贵港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工程项目社会稳定分析报告批复的申请》(贵北水务[20**]16号)收悉。经委托北京华咨工程设计公司组织开展贵港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工程项目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形成了《贵港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经审查,同意该评估报告判断该项目建设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综合...
(想阅读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陆!)
推荐访问:批复 公文 公文批复(18篇) 公文批复(通用18篇) 公文批复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