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初步设计批复范本(14篇),供大家参考。
初步设计批复范文(通用14篇)
初步设计批复范文 篇1
市建委:
你委“关于申请友好路道路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函”收悉。济南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乌鲁木齐市友好路道路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我委于20**年3月21日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该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评审,设计单位根据专家提出的意见进行了修改,我委原则同意,现就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 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该工程起点为西大桥,终点为新医路,总长约4100米。西大桥—十月广场路段:道路红线宽度33米,设计标准为城市主干路Ⅰ级,双向六车道,道路横断面形式为22米宽机动车道,北侧人非混行道宽5米,南侧人非混行道宽7米。十月广场—新医路路段:道路红线宽度为50米,设计标准为城市主干路Ⅰ级,为双向八车道,道路横断面形式为28米宽机动车道,两侧各6米宽绿化带,两侧各5米宽人非混行道(设置2米宽非机动车道和3米宽人行道)。配套建设雨水、污水、给水、燃气、电力、电信等市政管线。新建改建克拉玛依路、新医路、公园北街、十月广场、民航局、西虹路、明园、黄金局、八楼等地下通道。
二、工程概算
工程总投资47911.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2565万元,工程其他费用13065万元,工程预备费2281.5万元(具体详见附表)。
项目法人要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工程概算。不准随意变更和增加工程建设内容,若擅自变更批复内容,将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初步设计批复范文 篇2
武原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关于要求批复**社区服务中心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武街〔〕17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社区服务中心项目的初步设计。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社区服务中心项目。
二、工程建设规模和内容
该项目选址位于武原街道,东至双桥路,南至恒锋路,西至武原卫生中心,北至佳苑联排三期。用地面积5990平方米,共建造三幢建筑物,地上一幢为5层,另两幢为2层,地下局部设置泵房和水池。总建筑面积为668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575平方米,地下105平方米,并同步建设绿化、道路、停车场、市政管网等市政配套设施。
三、总平面布置及单体
根据地块的特点及辅助用房的要求,该项目主入口设于地块东侧双桥路上,次入口设于南侧恒锋路上,形成右进右出的环网线路。内部场地设置机动车位,南侧设非机动车位。
四、结构设计
该项目结构设计安全等级为二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丙级;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框架抗震等级四级,基本风压0.45KN/m2。采用预应力桩,条形基础。采用框架结构,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现浇钢筋混凝土平屋顶。墙体材料0.000以下采用MU20混凝土实心砖,M10水泥砂浆砌筑,0.000以上外墙采用MU10 烧结保温砖,内墙采用AAC砌块(局部MU10混凝土多孔砖),M7.5混合砂浆砌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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