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通告(合集),供大家参考。
关于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精选5篇)
关于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篇1
因**区路改造工程施工需要,为保障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安全和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x年9月8日至11月8日对路(宝带东路至文曲路)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上述路段实行封闭施工,禁止车辆通行。车辆可以从月浜街绕行。
道路施工期间,请市民按道路上设置的交通标志、标线所示执行,注意交通安全,服从值勤人员现场指挥。
特此通告。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x年8月26日
关于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篇2
因轨道线**区间施工需要,为保障轨道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安全和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x年9月12日至x年9月12日对金陵西路(方厦街以西段)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上述路段实行封闭施工,禁止车辆通行。
轨道施工期间,请市民按道路上设置的交通标志、标线所示执行,注意交通安全,服从值勤人员现场指挥。
特此通告。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x年9月x日
关于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篇3
因龙园北路道路抢险施工需要,为保障车辆通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于20**年8月20日至9月15日,对龙园北路(龙园西路至龙腾街段)实施禁止机动车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禁行车辆可由龙园西路、龙津街、龙腾街绕行。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本通告,服从交通民警和协勤人员的指挥、管理。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关于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篇4
道路交通的安全和畅通,是广大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基本保证。维护道路的安全和良好交通秩序是每一个公民和单位应尽的义务。为维护我市社会安定和道路的安全、畅通,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防止危害交通安全事件的发生,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并将依法、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地保障职工群众的合法利益。公民对涉及自身利益的各种问题,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解决,依法有序地进行。集体表达意愿的,应当通过书面材料或选派代表反映。
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借口干扰、阻塞道路的正常通行,扰乱交通秩序、危害交通安全。对实施上述行为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对扰乱交通秩序、危害交通安全的行为,做到不参与、不支持、不围观,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和公安机关发现、制止不法分子的破坏活动,恢复正常交通秩序,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特此通告
德州市公安局
关于采取临时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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