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幼儿园招生通告(合集)(全文),供大家参考。
幼儿园招生通告(精选5篇)
幼儿园招生通告 篇1
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基础教育健康、均衡发展。现将我县x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阳光招生,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坚持划片、就近、免试原则。坚持划片、就近、免试入学原则。学校不得采取考试、面试等形式遴选新生。合理解决移民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就学问题。
(三)坚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招生年级严格按55人设班。
二、招生办法
(一)幼儿园。
1.县城公办幼儿园招生。
招生范围:县级机关、县城各社区及鲹鱼河镇丫口村、鱼山村、胜利村、杉松村、顺河村、普发村、水塘子村、老街村的适龄幼儿(已开办幼教点的秧发村、民主村、普发村不纳入招生范围);在县城工作的行政事业、国有企业职工子女(须提供父母其中一方的工作调函或单位证明和工资证明)。
班额:每班不超过50人。
2.县城民办幼儿园招生。
各幼儿园采取“控制总数,自主招生”的办法进行。严格按县教育局的控制数进行招生,新招生每班不得超过50人,不得突破5个班。
3.乡(镇)公民办幼儿园招生。
各乡(镇)人民政府统筹安排辖区内公(民)办幼儿园及村级幼教点招生入园工作。
(二)小学。
1.县城小学。
(1)入学年龄:年满6周岁(x年9月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提供学位学校:直属小学、云盘小学、鲹鱼河镇中心校、鲹鱼河镇小岔河小学、鲹鱼河镇胜利小学。
(3)招生范围及学位确定(学位分三个批次确定)。
第一批次:县级机关、县城各社区及鲹鱼河镇丫口村、鱼山村、胜利村、杉松村、顺河村、民主村、秧发村、普发村、水塘子村、老街村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按志愿选择就读学校。
第二批次:在县城工作的行政事业、国有企业职工子女和符合相关入学条件的县城小学招生范围外拟就读县城小学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县城小学招生范围外拟就读县城小学适龄儿童入学条件:父母进县城务工的,须具有县城事企业单位为务工人员购买的社会保险证明;父母进县城经商的,须具备在县城一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相应的纳税证明;父母长期在县城居住的,须具备在县城的合法购房证明(县房管局备案的购房合同或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属移民搬迁的,须具备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扶贫移民局出具的证明。
第三批次:第一、二批次学位确定后的空余学位,由县教育局按各乡(镇)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比例将学位分配到各乡(镇),各乡(镇)确定就读人选。
除上述已确定学位的适龄儿童,其余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均按“划片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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