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关于有关问题批复(18篇)(全文),供大家参考。
关于有关问题的批复(精选18篇)
关于有关问题的批复 篇1
**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新资源食品实行分段监管的请示》(京卫法监字〔x0〕20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大麦嫩芽(苗)粉是否按新资源食品管理问题的答复意见》(国法秘教函〔x0〕446号),我部同意你局意见。新食品原料的安全性评估按照我部《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执行,其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管应当分别由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监管部门负责。
此复。
x年十一月十八日
关于有关问题的批复 篇2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制造侵权商品的原辅材料和商标标识如何处理的请示》(闽工商标[x3]15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在查处商标侵权案件过程中,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商标标识和现场查封的仅用于制造侵权商品的原辅材料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三条中所述的侵权商品。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〇八月八日
关于有关问题的批复 篇3
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国家**局:
原铁道部关于报请审批总公司组建方案和公司章程的请示收悉。现就组建总公司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总公司组建方案》和《总公司章程》。
二、总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设立,由中央管理的国有独资企业,由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交通运输部、国家**局依法对公司进行行业监管。
三、总公司以客货运输服务为主业,实行多元化经营。负责运输统一调度指挥,负责国家客货运输经营管理,承担国家规定的公益性运输,保证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运输和特运、专运、抢险救灾运输等任务。负责拟订投资建设计划,提出国家网建设和筹资方案建议。负责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建设项目。负责国家运输安全,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总公司注册资金为10360亿元人民币,不进行资产评估和审计验资;实有国有资本数额以财政部核定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数额为准。
五、总公司的领导班子由中央管理;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六、总公司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财务关系在财政部单列,并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开展各类投资经营业务,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健全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七、同意将原铁道部相关资产、负债和人员划入总公司,将原铁道部对所属18个**局(含广州**集团公司、青藏**公司)、3个专业运输公司及其他企业的权益作为总公司的国有资本。总公司的国有资产收益,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历史债务问题没有解决前,国家对公司暂不征收国有资产收益。在保证有关企业合法权益和自身发展需要的前提下,公司可集中部分国有资产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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