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光伏电站招标公告(合集)(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光伏电站招标公告(精选5篇)
光伏电站招标公告 篇1
20**年黑龙江省光伏电站项目建设投资主体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LJ-TZZT-055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和实行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163号)、《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新能[20**]166号)和黑龙江省政府有关要求,为促进光伏发电健康有序发展,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受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通过市场化招标方式配置光伏电站建设规模资源,对20**年黑龙江省光伏电站项目建设投资主体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1、招标主要内容:
(1)建设地点:
本次招标的光伏发电项目在黑龙江省境内建设。为保证全省光伏发电扶贫任务的完成,本次招标建设地点范围不包括已纳入国家光伏发电扶贫重点实施范围的20个贫困县(市)(延寿县、泰来县、甘南县、拜泉县、绥滨县、饶河县、林甸县、桦南县、桦川县、汤原县、抚远市、同江市、兰西县、海伦市、富裕县、克东县、龙江县、明水县、青冈县、望奎县),在国家批复全省光伏发电扶贫建设规模计划后,另行组织光伏发电扶贫建设投资主体招标。
(2)招标总规模:
本次招标总规模为国家能源局国能新能[20**]166号下达的20**年黑龙江省普通光伏电站30万千瓦建设规模;按国家文件规定,由降低电价给予调增的建设规模;20**年、20**年黑龙江省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光伏电站项目建设投资主体但未能按期实施予以收回的建设规模。
本次招标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单元规模为2万千瓦,同一投标人最多可投标2个独立建设地点的项目单元。
(3)中标投资主体确定:
本次招标根据招标总规模,按评分从高到低确定中标投资主体。在对投资人进行资格审查后,如竞争性满足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则本次招标自动终止。
2、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投标项目所占用土地应满足光伏电站建设要求。
(3)投标人应具备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光伏电站的条件。
(4)投标人为同一法人代表或法人之间存在交叉股权关系的,及母公司出资或部分出资组建的子公司参与投标的,均视为同一个投标人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两家以上(含两家)法人联合投标。
3、有关要求:
(1)同一投标人如投标多于2个项目单元,全部投标按废标处理。
(2)投标人中标后,必须独立投资建设,且在项目建设期间,投资主体及股权比例、建设规模和建设地点等主要内容不得变更,否则将依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处理,且三年内投资主体(包括法人之间存在交叉股权关系的关联公司)不得参加黑龙江省光伏电站投标。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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