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营改增有什么建议(18篇),供大家参考。
关于营改增有什么建议(精选18篇)
关于营改增有什么建议 篇1
20**年,我办按照财政部统一安排,综合采取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等措施,对江苏省“营改增”试点情况进行了专项跟踪调查。总体上看,“营改增”试点以来,对推动全省实现结构性减税,促进现代服务业及制造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仍存在部分行业税负上升、税收优惠政策不完善等问题,亟需从五个方面予以完善。
一是对超税负“即征即退”政策实行按年度汇算。将“营改增”增值税超税负即征即退,改为年度平均超税负退还,即将超税负按月预退,按年度汇算清缴,年度内平均超税负3%的部分全部退还,以减少人为调节税收负担。
二是明确售后回租业务实际税负确认办法。即以不增加税负为宗旨,将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税负计算分母明确为取得的利息收入,不包括本金部分,对增值税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三是将研发和技术服务免征政策改为即征即退。将研发和技术服务行业现有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改为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既能有效降低技术自主研发企业的税负,又可以对相应转让收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利于下游企业抵扣并减轻税负,从而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充分发挥税收优惠对自主研发和推广活动的支持作用。
四是进一步规范对部分行业财政补贴制度。本着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原则,合理设计补贴范围,科学确定补贴标准,规范补贴方式,规范地方对超税负企业的财政补贴制度。同时,考虑到国际惯例和税收调节杠杆的利用,建议尽快取消财政补贴制度,在营业税全部改征增值税的过渡期间,对税负增加较高的行业实行超税负退税政策,待全部征收增值税时取消该优惠政策。
五是明确划分交通运输业与货运代理业及快递业之间区别。针对运输业和货运代理业的税率差别,以及虚开发票的风险,对于兼营两者业务的企业,建议从高适用税率,防止企业将业务向低税率转移逃避纳税,并为邮电通信业顺利实施“营改增”奠定基础。同时,适度缩小三者之间税率差异,利于运输企业扩大经营规模、拓宽经营范围,促进该行业规模发展。
关于营改增有什么建议 篇2
⒈逐步将增值税发票列为全行业的规定。既然“营改增”是国家税制改革的大方向,就应该将增值税发票工作做在改革的前面,即在全国、全行业推行增值税发票制度。一家企业虽然暂时没有纳入增值税改革试点,但如果他同样可以提供增值税发票,就会给这个企业带来益处和新的业务发展的机遇。另外,不必担心有人拿到增值税发票就想混进抵扣税事项,不是有增值税发票就可以任意抵扣的,关键要看这个企业是否属于抵扣的单位和这张增值税发票是否符合抵扣的内容。
⒉给予旅行社业一定的特殊政策。对未列入增值税的行业所开具的发票,也可以按一定标准抵扣,试点文件第四十九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接受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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