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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务服务考核细则(3篇)

时间:2023-07-17 09:54:06 党建材料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政务服务考核细则(3篇),供大家参考。

县政务服务考核细则(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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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务服务考核细则篇一

第一条为构建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推动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确保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规范、高效运行和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成都市各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第二章 考核的组织形式

第三条成立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区(市)县工作考核小组,负责对全市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年度工作考核。考核小组由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和市监察局有关领导、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设在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第四条 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考核体系根据地域关系和经济发展水平分为第一圈(中心城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和高新区),第二圈(近郊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县、郫县),第三圈(远郊区: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新津县)三个区域层次。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年度工作考核原则上在本年度的12月份进行。

第三章 考核内容

第五条纳入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年度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有:

(一)政务中心规范化建设。

1、按照川办函〔20**〕74号文件精神要求,政务服务中心的机构健全、编制落实、人员稳定、经费有保障;

2、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的审批事项和其它服务事项实行集中受理,限时办结,无双重受理;

3、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法》,依照法律法规应收取费用的,按照公布的法定项目和标准,在政务大厅设立银行或财政收费窗口统一收取,窗口工作人员无 '吃、拿、卡、要“和损害服务对象的行为;

4、窗口工作人员遵守政务服务中心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二)政务中心优质服务建设。

1、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和服务承诺制,无超时办理,无服务对象的有效投诉;

2、政务大厅布局合理、环境整洁、标识清晰、设施完备、功能齐全;

3、窗口工作人员服装统一,上班时间使用普通话和文明用语服务,按规定佩带相关标识,办事效率高,服务态度好;

4、政务服务中心制度健全,政务大厅管理规范,同级监察机关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监察窗口并派驻工作人员,负责检查监督、调查处理政务中心各部门窗口及其工作人员的违纪违规问题。

(三)审批服务创新。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主动优化办事流程、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创新服务方式、提高即办件比例;

2、抓好电子政务建设,积极配合市政务服务中心实施行政审批项目的网上预审或审批;

3、对涉及多个行政审批部门的事项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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