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创建文明单位意见(合集),供大家参考。
创建文明单位意见(通用5篇)
创建文明单位意见 篇1
机关各处室(中心):
现将内蒙古煤监局《创建区直机关文明单位工作情况汇报》(PPT初稿)发至局网站,望全体同志积极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谢谢!
联系人:王纪强
联系电话:0471-23532
附件:《创建区直机关文明单位工作情况汇报》
机关党委
年4月10日
创建文明单位意见 篇2
为进一步提高我局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推进“全市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提升“城管先锋”服务品牌,促进我市城管执法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山东省文明单位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考核办法”),结合我局城管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文明办关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要求,按照“科学发展、为民执法、和谐城管”工作理念,大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全市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城管先锋”服务品牌,促进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团结奋进,锐意进取,求真务实;全体干部职工精神饱满,奋发向上,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廉政教育、普法教育深入人心,思想政治工作扎实有效,思想道德和业务素质不断提高;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依法行政能力明显加强,服务水平显著提高;抓实抓好“市容秩序整治行动”,城市市容环境不断改善;精神文明建设成果显著,达到全市文明单位标准。
三、组织机构
成立以党委书记、局长余东风同志为组长,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董如增同志为副组长,机关各处室、中心、各大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争创全市文明单位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董如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综合处负责局争创全市文明单位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各部门、大队派一名同志作为联络员(附表二),负责日常联络工作、参与创建工作,并做好活动的记录和档案整理。
四、创建内容及标准
(一)组织领导有力,创建工作扎实。领导重视,创建活动摆上党委重要日程,计划周密、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落实。领导班子团结协作,作风民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勤政廉政,以身作则,在创建活动中发挥模范作用。局机关各部门、局属各大队层层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制,参与创建活动积极性高,在单位内部开展文明处室、文明窗口、执法先进等创评活动。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创先争优等活动,并形成长效机制。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二)思想教育深入,道德风尚良好。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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