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立项批复(18篇),供大家参考。
关于立项批复(精选18篇)
关于立项批复 篇1
x自治区文物局:
你局《关于报送的请示》(新文物保发[]87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数字化项目立项。
二、在编制项目工作方案时,应注意以下方面:
(一)该项目性质为数字化记录工作。
(二)项目主要内容为对谷西区九个洞窟进行数码扫描,获取洞窟壁画的高清数字化图像资料,采用多光谱摄影技术对其中两到三个洞窟进行拍摄,获取可见光下无法获得的题记和图像信息,建立壁画数据库。
(三)进一步明确所拍摄洞窟窟号,应尽可能选取不同时代和形制的四到五个洞窟作为壁画高清数字化图像获取第一期工作对象,为后续工作积累技术经验。第一期工作经专家评估后,结合专家意见和第一期项目中形成的各项技术规范,另行编制后续工作方案。应充分考虑壁画数据采集的精密性、复杂性以及巨大工作量,合理拟定工作计划。
(四)多光谱摄影属实验性工作,应注重研究总结设备参数和拍摄适宜条件,为今后工作奠定技术基础。
(五)建议新疆龟兹研究院与项目技术实施单位签订明确的成果归属协议,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六)展示与传播工程项目应注重前期顶层设计,展示传播平台建设应与数字化工作、遗产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等明确工作界限,做好框架搭接和数据接口,确保各项工作互通互补,避免重复建设。
三、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组织相关专业单位编制数字化项目的详细工作方案,由你局初审同意后,报我局审批。
四、如需申请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请在项目方案批复后,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规范要求,编制项目方案预算按程序报批。
五、请你局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参照相关规划要求,尽快拟定龟兹壁画的整体信息采集计划,为面临销蚀风险的龟兹艺术留下珍贵的历史记录,进一步加强其研究、保护和管理工作。
此复。
国家文物局
x年06月17日
关于立项批复 篇2
四川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生态旅游综合开发项目立项的请示》收悉。根据原达县旅游局《关于的批复》(达旅函〔〕10号)及达老促会函〔〕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加快我区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改善农村经济,经我局研究,原则同意立项,并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 项目名称
生态旅游综合开发
二、 建设地点
**市**区江陵镇
三、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计划占地3100亩,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拟建两个产业园区,一个养老基地。其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
(一)旅游产业园区
1、新建旅游景点:四川省爱国主义教育展览馆2200平方米、瀑布、长寿走廊2100米、三江公园1500亩等。
2、新建川渝美食博览园9500平方米,乡村旅游度假酒店5800平方米。
(二)沟域经济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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