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作弊批评通报(6篇)(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作弊批评通报(通用6篇)
作弊批评通报 篇1
关于唐林考试作弊的通报
唐林(学号:20**540285),我校化学与化工学院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20**级(化工应20**-01班)学生。20**年3月28日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VB语言)考试中, 该生违反考场规则,在考试时间内使用通讯设备。
根据《重庆科技学院考场规则》第十一条第八款规定,该生行为构成作弊,其相应行政处分随后做出。
特此通报
重庆科技学院
教务处
3月28日
关于学生何小东、罗云强考试作弊的通报
何小东(学号:20**441283),我校建筑工程学院工程管理专业20**级工管普20**-01班学生。20**年2月21日该生在《大学英语 Ⅲ》考试中请同学罗云强代考。
罗云强(学号:20**441289),我校建筑工程学院工程管理专业20**级工管普20**-01班学生。20**年2月21日该生在《大学英语
Ⅲ》考试中代同学何小东考试。
根据《重庆科技学院考场规则》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该二名学生行为构成作弊,其相应行政处分随后作出。
特此通报
重庆科技学院
教务处
3月27日
作弊批评通报 篇2
关于给予邵某、刘某、王某考试作弊的处分通报 来源:系学工办 添加时间:20**-7-19
1.在本学期期末考试中,20**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育方向)本科3 班学生邵某在《软件工程》课程考试中,无视考核纪律,考前不配合监考教师清场,夹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纸条,被监考教师当场撤卷。事后,该同学能主动承认错误,认识态度较好。为教育本人,严格考试纪律,端正学风飞考风,根据西校
[20**J173号附件《西南大学课程考核违纪作弊处理暂行办法》第八条第六款和西校[20**J90号附件《西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三条之有关规定,给予邵某如下处分:
(1).给予邵某记过处分。
(2).邵某的《软件工程》课程考核成绩无效,以零分计。
(3).经教育表现较好,本人深刻检查,提出书面申请,所在系同意,教学工作办公室审批,可在毕业前参加一次课程的重修或重考。
2.在本学期期末考试中,20**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育方向)本科3 班学生刘某在《软件工程》课程考试中,无视考核纪律,考前不配合监考教师清场,夹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纸条,被监考教师当场撤卷。事后,该同学能主动承认错误,认识态度较好。为教育本人,严格考试纪律,端正学风飞考风,根据西校
[20**J173号附件《西南大学课程考核违纪作弊处理暂行办法》第八条第六款和西校[20**J90号附件《西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三条之有关规定,给予刘某如下处分:
(1).给予刘某记过处分。
(2).刘某的《软件工程》课程考核成绩无效,以零分计。
(3).经教育表现较好,本人深刻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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