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单位通报批评(1合集)(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对单位通报批评(通用15篇)
对单位通报批评 篇1
桃源各同仁:
兹有工程部员工,王化锋,男,主要负责六楼办公区夜值工作,全权负责夜间的管理及安全工作,能及时上报处理夜间发生突发事件。20**年1月27日凌晨,六楼餐厅水泵爆裂,导致六楼大半以上被淹,然王化锋同志值班期间因睡岗未能及时发现事故,且其晨起发现事故情况后未能及时通知部门领导,导致延缓处理,所淹区域含三个库房,库存物品进水,损失巨大,并对正常工作造成了严重影响。
为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严肃劳动纪律,对王化锋工作不负责,工作警惕性低,对酒店造成严重损失及严重影响,给予王化锋同志全酒店范围内通报批评,并罚款200元。
希望全体员工能够引以为戒,坚守岗位职责,对工作高度负责,坚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切实为酒店的发展做出贡献,如再发生此类现象,酒店将给予严肃处理!
特此通报!
西安桃源假日酒店
办公室
20**年1月28日
对单位通报批评 篇2
公司各单位、机关各部室:
20**年3月19日上午9时和4月9日上午10:30,分公司部分20**x年退出岗位休息员工(分别有88人和120余人)聚集分公司新办公大楼院内广场上访,提出三点诉求:
一是要求按照出台的20**x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文件标准增加生活费人均122.50元;
二是要求按照20**年内退待遇标准把绩效工资的50%纳入退休工资内;
三是如上述两条不解决,要求重新返岗上班。
20**年部分退出岗位休息员工两次群体性聚集上访事件的发生,虽然在公司党政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劝导和化解下得以基本平息,但却给公司形象带领了很不好的影响,是较为严重的企业内部员工队伍群体性事件。为了严肃纪律,消除不良影响,根据《分公司中层干部绩效考核办法》(中铝股份桂字[20**]78号)的有关规定和中国铝业公司《信访维稳情况通报》第3期的有关要求,经公司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此次事件负有直接或间接责任的下列中层干部给予如下处罚:
徐,分公司总经理助理、铝业公司经理、铝管理部党委书记。该同志作为负责铝退休职工(含退出岗位休息员工)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在接到x自治区有关调整20**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后没有向公司领导汇报,在给**公司起草并上报《铝业公司有关增加内退职工生活费的请示》时,也没有向分公司党政领导班子汇报;在总部人力资源部对他们的请示做出口头答复后还是没有向公司领导汇报,最后在做出发放20**年内退职工生活费增加部分时依然没有汇报,“四个不汇报”是这次导致20**年退出岗位休息员工认为公司不给他们增加生活费,酿成群体性聚集上访事件发生的直接原因。事件发生后,调处工作又不力,造成事件接连发生,给公司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因此,徐国庆同志对此次聚集上访事件的发生负有直接的管理责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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